深圳立法破局 率先为自动驾驶开道
证券时报记者 韩忠楠\n\n 当技能到达必定成熟度,规矩的脚步就要跟上。在自动驾驶范畴,终究什么样的车能上路、产生安全事故终究由谁担责,曾一度争论不休。近期,深圳率先从立法层面为此翻开局势。\n\n 作为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轿车办理的法规,《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轿车办理法令》(下称《法令》)的出台引起了产业界一片喝彩。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,部分自动驾驶公司、出资组织紧急召开研讨会、路演活动,针对相关条款进行剖析解读。\n\n 小鹏轿车创始人何小鹏发布微博点评道,这将是在我国自动驾驶历史上,值得记载的一个标志里程碑。\n\n\n 《法令》为何在业界引起如此之大的反应?清华大学姑苏轿车研讨院院长助理戴一凡告知证券时报记者,此前全国各地多个省市已出台了系列支撑自动驾驶开展的办理细则,但却没有一个城市以立法的方式为自动驾驶车辆的产品准入、上路条件、权责区分进行明晰规定。深圳市作为国内首个吃螃蟹的城市,其演示效应不容小觑。\n\n 如果说国内各地出台的产业政策、办理法令是将自动驾驶扶上马,那么此次深圳在法令法规层面的松绑,则让自动驾驶开端了提速跑。\n\n 知情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泄漏,深圳在立法上的打破,将吸引到全国其他有先行立法权的城市跟进。例如上海也有望在年末前出台相似的文件,进一步推进自动驾驶乃至无人驾驶的商业化。\n\n 除却微观层面的含义,《法令》的许多细节条款上也亮点颇丰,详细体现在对自动驾驶车辆的准入及权责界定方面。\n\n 戴一凡以为,尽管业界关于智能网联轿车的准入已有相关的机制,但不少细节仍有待细化,《法令》中则明晰产品准入的条件,更利于契合条件的自动驾驶车辆快速上路进城。\n\n 蘑菇车联相关负责人向证券时报记者泄漏,《法令》的出台,让自动驾驶车辆的准入条件变得愈加明晰、明晰,在不下降准入门槛的一起简化了产品准入的流程,更利于自动驾驶车辆的“进城”。\n\n 此外,《法令》对自动驾驶车辆事故责任的界定区分,也让业界分外振作。百度法令研讨中心主任陈晨告知证券时报记者,把事故责任区分清楚,不只减少了胶葛,还有用回应了社会重视的焦点。\n\n 在他看来,C端的出行者关于自动驾驶车辆事故责任的界定愈加灵敏,减轻或消除他们的疑虑,关于自动驾驶的商业化开展有深远含义。\n\n 深圳立法对不同等级的自动驾驶影响纷歧。元戎启行副总裁刘念邱向证券时报记者标明,立法标明L3可以真实上路,但L3现在首要搭载于产品车,车主在深圳以外的区域行进仍然会受到限制;而L4企业的Robotaxi等事务天然聚集本地做商业化运营,这意味着法规的打破效应在L4方面体现更强。 【修改:彭婧如】